汉口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将党组织的意见告知本人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平等的原则,不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评议标准上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第二章 基本内容和方法步骤 第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义务,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结合我校党员岗位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学校、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师生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所思、所想,自觉维护广大师生的利益。 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第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安排在每学年度末(6月份)结合学校学年度工作考核进行,整个评议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习教育阶段。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章、学校党委和上级的文件等。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进行对照和检查,写好个人总结材料。 (三)民主评议阶段。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剖析自己,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本单位党外师生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初步的评议意见,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表彰处理阶段。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民主评议党员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学校党委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对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评议中揭露出有问题的党员,要认真查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对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民主评议材料,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备案。 第三章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督促检查,搞好分类指导。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来进行监督,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 (三)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评议的全过程,通过评议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要认真掌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处理党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注意区分认识问题与立场问题、本人愿意改正与不肯转变、能力问题与思想品质问题、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 (五)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切忌图形式,走过场。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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