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鄂组通[2013]34号)要求,结合学校《关于深化“双选双带”工程,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教师党支部书记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党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培养发展教师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组织教职工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经常听取党员、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同支部成员谈心一次,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3、教育党员和教师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抵制不良倾向,弘扬正气,搞好团结。
4、积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发动党员和教师自觉维护高校教师的形象,每学期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5、加强教师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党员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师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严格组织生活,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学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两次以上的组织生活会。
7、制定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做好党员的发展和培养教育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8、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参与专业(系)的重要工作的讨论决策,支持推进专业(系)的正确决策,健康发展。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
教师党支部书记岗位补贴为100—150元/月。其中,100元为固定补贴,按月发放;50元为浮动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三、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办法
1、学校根据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满分为100,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年度考核中,教师党支部书记对本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各党总支负责人、支部成员分别根据考核指标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测评。测评权重为:党总支负责人评估占20%,支部成员评价占80%。
3、学校对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制定量化工作指标,并根据打分测评情况及党总支意见,对教师党支部书记本年度的工作进行鉴定,得分在90分以上,且在参评人员中排名前20%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上,且在参评人员中排名为前20%--60%的为“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上的其他考核对象为“基本称职”;折合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对象为“不称职”。
4、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按照50元/月的标准发放本年度浮动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发放本年度浮动补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发放本年度浮动补贴,并对其支部书记岗位进行调整。
四、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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