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籽籽同心一家亲 法治护航新征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写在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之际
日期:2026-09-2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9月21日,我们迎来该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周聚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主题,以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重点,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推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党历来注重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鼓舞人心、凝聚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革命时期留下的“彝海结盟”“单家集夜话”等佳话,就是中国共产党宣讲民族政策、团结各族群众的写照。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派出中央访问团深入民族地区宣讲政策,此后各地纷纷组织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传统节日节庆、州庆县庆等节点,集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形式与内涵不断丰富,参与范围不断扩大,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新时代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对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个宣传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各族群众在春风化雨中感受理论的温度、思想的魅力;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生动展现各族群众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幸福感、获得感,用中国式现代化光明前景激励人,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大力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五个认同”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准确领会法律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法治信仰,强化法治观念,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首个宣传周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中央宣传部等16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结合各地实际和行业特色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这是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不断深化的体现,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任务、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实践。宣传周期间设计了主场活动、民族理论政策研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示范宣讲、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首个宣传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集中开展,更要重在平时。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拓宽渠道,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普遍认可的道理、有目共睹的事实教育引导群众,达到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效果。加强对青少年的历史文化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小就植入孩子们的心灵。

团结就是力量,奋斗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以宣传周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阐释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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