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校第八期发展对象
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发展对象头脑,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根据学校党校工作计划,现就举办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支部委员会在2020年1月10日前确定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且在2021年1月10日前取得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现已被党支部委员会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人数
按照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和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本次培训发展对象合计430人。参加过发展党员培训班但未取得结业证的人员需经过基层党组织统一考评推荐上报,不突破总推荐名额。
三、培训时间
2021年3月20日—3月21日
四、培训地点
一号教学楼1103、1105教室
五、培训内容
详见《第八期发展对象课程安排表》
六、考核方法
考试成绩分配
总成绩:1.发展对象培训班最终成绩占40%。
2.院(部)考核成绩占60%(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统一考核)。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党支部要向少数民族学生倾斜,向满足条件的大一、大二学生倾斜,要注意梳理专升本和高职扩招学生中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吸纳上发展对象培训班。
2.严肃纪律。各基层党支部要规范开展培训对象的推荐工作,修订并完善考核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评打分和民主推荐,杜绝支部书记一言堂情况。考评分要在上报党校前在一定范围内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上报材料。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于3月13日之前报送《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暨支部考核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69008126@qq.com。
附件1: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暨支部考核评分表
中共汉口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