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往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党校研究,决定举办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全年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备注: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结业人员,以院(部)意见为主,可不占培训班名额上报)
二、 培训时间
2018年3月13日至5月5日
三、 培训地点
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四、 培训内容
《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培训课程》
五、课程安排
详见《第三期发展对象课程表》
六、考核方法
考试成绩分配
总成绩:1.发展对象培训班考试成绩占40%。
2.院(部)考核成绩占60%(按照校级统一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
七、培训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指派带队老师负责此项工作。要确定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预备党员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发展对象的组织、考勤、上传下达等工作,配合各院系和党校做好相关工作。本次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培训。凡没有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发展。
(二)根据教学要求和课程安排,各学员要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培训班的学习中,按时参加培训,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积极发言,认真准备讨论课。
(三)理论课结束,每位学员要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党课心得,要求联系自己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对自己成为发展对象以来的理论学习、组织观念、工作作风、专业学习及言行举止做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请各院系按照培训流程,于本月21日之前报送《发展对象计划明细表》、《发展对象支部考核评分汇总表》、《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到行政楼2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646366730@qq.com,并领取发展对象课程教材。
中共汉口学院委员会
党 校
2018年3月13日